本报益阳讯 朱伟华是益阳市国税局高新区分局一名税管员,但他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注册空壳公司,通过购买进项增值税发票,再虚开销项增值税发票的方式从中获利。日前,益阳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2009年11月到2010年2月,朱伟华联合张仕勤、张仕军注册了益阳思达商贸有限公司、益阳同达商贸有限公司、益阳同发商贸有限公司、益阳市锦源康通讯器材有限公司等4家无资金、无真实货物交易的“空壳”公司,由张仕勤负责购买进项增值税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朱伟华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应付税务检查。
为了让空壳公司达到“一般纳税人”主体,朱伟华先通过中介公司注资,使4个空壳公司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同时伪造相应的营业执照等,在工商部门取得了登记许可。再利用职务之便,在税务部门“走后门、打招呼”,为空壳公司拿到了“一般纳税人”的主体。
利用这4家“空壳”公司,张仕勤以开票金2%到4%的价格,在黄金企业购买进项增值税发票,再以开票金6%到7%的价格,售卖销项增值税发票,从中牟利。随着辽宁一起黄金增值税发票案告破,民警发现,黄金企业的增值税发票很多都卖给了益阳的公司,通过侦查,朱伟华和其空壳公司浮出了水面。
据查,朱伟华和张氏兄弟共接受他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87份,涉及发票金额2亿4100多万元、税额2600多万元;以这4家“空壳”公司的名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75份,涉及发票金额2亿4800多万元、税额4200多万元,涉案金额达5亿。朱伟华按照开票金4‰的比例从张某处收取费用,非法获利100余万元。
目前,涉案的发票接受者、为朱伟华提供便利的公职人员、空壳公司管理者等数十人已被警方控制。
记者彭滔 通讯员万红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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