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中午,窗外的大烟囱就会发出轰隆隆的响声,根本没法午睡。”自从楼下会所“君悦会”开张那天起,君悦香邸5栋2单元的余女士就没睡过一天好觉。 去年10月,“君悦会”开张,5栋外墙凭空多了一根百米长的大烟囱。今年6月、11月底,开福区人民法院、长沙市中院两次判该会所违规,要求拆除扰民烟囱。时至12月21日,百米长的大烟囱依旧挺立在外墙上。
“‘君悦会’自行拆除大烟囱的法定时限已过。”5栋业主聂先生说,近期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拆除困扰业主一年多的大烟囱,还5栋居民安宁。
会所大烟囱扰民1年
余女士住在小区5栋2单元。据她介绍,去年7月,楼下的“君悦会”在5栋3单元西侧的外墙面上装了一个大烟囱。烟囱口径有1平方米大,从1楼延伸到顶楼,足足有100米长。
据余女士介绍,“君悦会”面积有2800多平方米,19个大包厢。每天一到吃饭时,整个会所厨房的油烟都通过烟囱排放到小区上空。会所营业后,业主们每天都要忍受大烟囱带来的噪音。
“小区100多名业主曾两次联名签字,反对楼下建会所,并要求会所自行拆除大烟囱,但仍无济于事。”余女士说。
法院二审判烟囱违规
去年11月,5栋13名业主联手将“君悦会”告上了法庭。今年6月,开福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会所违规,要求该会所自行拆除烟囱。今年6月,该会所不服法院判决,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开福区人民法院的判决。11月28日,该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两院判决的理由是,安装大烟囱的外墙属于5栋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君悦会”要在外墙上搭建大烟囱必须经过全体业主同意。
会所表示继续申诉
20日下午,记者看到,“君悦会”还在正常营业,会所装在外墙上的大烟囱还原封未动。“我们不会拆除烟囱!”会所法人周先生告诉记者,根据《物权法》规定,只要2/3的业主授权,就可以使用外墙。据他说,5栋一共有252户业主,他们已与该栋170户业主签订了有偿使用外墙的协议,可在外墙安装烟囱。
“我们在5栋外墙安装大烟囱是经过大部分业主授权的,但是二审时法官未采信这一证据。”对于二审判决结果,周先生表示,将继续向省高院申诉。
■记者 王文 实习生 陈龙
律师说法
占用公共部位须经业主同意
据长沙市住建委物管处负责人介绍,目前居民小区内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违规侵占业主公共部位的现象比较普遍,比如小区内的私房菜馆、会所、旅馆、麻将馆等;屋顶违规搭建的花园、菜园、占用的消防通道等。
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的外墙、屋顶、楼梯间、公共通道、消防通道等都属全体业主共有,如果占用,须经全体业主同意。如要改建加建,须经2/3以上业主同意。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律师周雁武表示,小区建筑如要改建和加建,还应考虑直接受害业主的意见,如果直接受害业主不同意,即便是整栋楼2/3以上业主同意了,也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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