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湖南

下岗市民卖房做盗版生意 涉嫌侵权一家人成被告

来源: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 2011-12-20 08:56:00

  本报12月19日讯   “卖盗版书能赚多少钱咯?为了把这个做起来,我们把房子都卖了,还亏了100多万。”今天上午,站在长沙市雨花区法院被告席上的王学海一脸愁容,他的“生财计划”不但没让他赚到钱,反倒给自己和亲友惹上了官司。

    为“盗版事业”将亲人拖下水

  王学海曾是一家单位的财务人员,下岗后,他四处寻找“商机”。2008年底,他终于找到了发财的门路——制作并销售盗版图书,他还把家人和朋友都拉来“入伙”。 

  “他劝了我四五次,我开始不答应,最后犟不过就同意了。”王学海的妻子余艳平负责管理账目,她60岁的父亲余云长和表兄何新兵也参与了这个“生财计划”。

  “我们家在农村,平时地里忙我也没时间,开学的时候就过来帮他们搬下书。”何新兵说。

  “我帮他们看仓库,记录下数目,平时做做饭。”余云长站在了被告席上,才知道自己涉嫌参与侵犯著作权。

  出售盗版书籍数十万

  2008年底开始,王学海采取开车送货及货运站发货的方式,将盗版图书按码洋的3折或3.5折销往长沙、北京、成都、郑州等地。

  今年1月,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查获了王学海存放盗版图书的仓库,发现两个仓库的图书共计166种、455352册,码洋达1300余万元。2010年4月至案发,王学海、余艳平累计销售盗版图书222288册,码洋共计529142.3元。

  从2010年初起,身为印务公司法人代表的文献铭、单绪春在明知是盗版书籍仍多次帮王学海印刷,并联系装订厂将印刷的盗版图书装订成册,同样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站在了被告席上。

  最后,王学海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及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片,侵犯著作权罪名成立。王学海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十万元;余艳平有期徒刑二年;何新兵有期徒刑一年;余云长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文献铭有期徒刑十个月;单绪春有期徒刑九个月。

  ■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喻婧

分享到:

相关报道

新闻排行榜

  1. 1湖南官员100万元藏在炮弹壳内
  2. 2湖南公积金管理中心21天不对外办公
  3. 3微博缉捕逃犯 市民举报获奖1万元
  4. 4女生遭性侵引出“高仿真的士产业链”
  5. 5娄底电力局被爆双薪加豪车
  6. 6藏传佛教珍宝亮相湖南(图)
  7. 7湖南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数量全国第三
  8. 8中石化紧急增调4万吨汽柴油入湘
  9. 9麻阳冰糖橙产量占全国四分之一
  10. 10拍完婚纱照新娘深夜失踪

专题-访谈更多>>

[专题]人民满意警察评选

长沙市第二届“人民满意警察”、“拥警模范市民”评选,请为您心目中的满意警察拥警市民投上一票...[详情]

热点视频更多>>

新闻图说

时尚美图

饕餮美图

娱乐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