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湘潭讯(记者 刘炬)当您在商业场所尽情演唱卡拉OK时,您是否想到过演唱的某些歌曲是在侵权呢?昨日,湘潭首例音乐著作侵权案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法院判决:被告湘潭新金钻钱柜KTV立即删除其侵权歌曲,并赔偿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经济损失2.6万元。被告方湘潭新金钻钱柜KTV昨日没有如期出席当天的庭审。
据了解,湘潭新金钻钱柜KTV播放的13首脍炙人口的MTV音乐电视作品,其著作权人为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该公司与本案的原告方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签订了授权合同,后者依法拥有其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复制权等。但湘潭新金钻钱柜KTV却未经双方授权擅自放映其作品。
原告方表示,早在2008年,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就在湖南开展音像维权工作,对于该KTV未经授权而使用MTV电视作品的行为,他们也早已进行过劝告,但对方始终不予理睬。为此,原告方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要求判定被告新金钻钱柜KTV停止侵权,立即从曲库中删除侵权作品。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情的真相,记者昨日来到了新金钻钱柜KTV。当记者问及其卡拉OK歌曲是否经过有关授权时,新金钻钱柜KTV负责人表示“都是正版的”。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他们的点唱系统是从长沙一家销售点歌系统的商家购买的;每个星期长沙的商家都有专人来进行歌曲的更新;新金钻钱柜KTV并没有缴歌曲版权费给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随后,当记者再次问及为什么不出席当天的法院庭审时,该负责人表示,长沙点唱公司已在系统里对涉及侵权的歌曲进行了删除。
记者在该KTV点唱机上发现,除了一首《小酒窝》外,其他涉及侵权的12首歌曲均已被删除。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的后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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