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安徽男子李某没有正当职业,却以“台湾阔少”的形象骗取别人钱财。11月29日,天心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最终法院以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2岁的李某是安徽五河县人,初中文化,没有正当职业。今年5月3日晚,李某伙同“阿文”(另案处理)在天心区解放西路,与行人林某搭讪。李某操着不标准的普通话说:“我们是从台湾过来玩的,身上现金用完了,我们的银行卡都是国外卡,在长沙取不了钱。”李某从口袋里掏出从网上购买的外国银行卡,表示想“请林某帮个忙”,借她的银行卡用一下,让朋友汇钱过来“救急”。看着打扮阔气的李某,林某信以为真,将自己的银行卡及密码交给他。随后,李某又以手机没电为由,借用林某的手机打电话。李某和“阿文”以到附近银行取钱为由,携银行卡和手机逃离现场。
记者刘志杰 通讯员刘煜 黄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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