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仙森林公安破获 一起滥伐林木案
本报讯 近日,经苏仙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周某因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6年9月1日9时许,苏仙森林公安分局接到报案称,苏仙区长青水库林场大量杉树被人无证砍伐,林木资源受到严重破坏。接报后,办案民警克服重重困难,昼夜奋战,对案情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梳理,对案发现场周边群众进行大量走访,深入调查取证,最终侦破此案。
经查,2016年8月22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在未经林业部门审批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他人擅自间伐自己位于苏仙区许家洞镇长青村羊头岭二组八角烧责任山场的杉木用于搭建厂棚。经鉴定,被伐杉木立木蓄积10立方米、材积6.1立方米,价值4880元。同年8月24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在未经林业部门审批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他人间伐苏仙区长青水库林场螃蟹冲山场的杉木,用于出售。经鉴定:被伐杉木立木蓄积95.1立方米,材积56.8立方米,价值45440元。周某对滥伐林木供认不讳。(郴州日报 通讯员 许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