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株洲法制民生频道 (原标题;我的新婚妻子竟然做了奶奶)
都说儿女的婚姻啊,那是父母的心头大事,住在株洲天元区三门镇的唐女士,为了给已经而立之年的儿子找对象,那可是费尽了苦心,可到最后,这儿媳妇没捞着,还倒赔了四万多块钱,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唐女士的儿子吴先生今年已经三十岁了,一直没有女朋友,唐女士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今年五月份,吴先生的舅舅因一次偶然的机会,在牌桌上认识了一个媒人,说是可以带吴先生到云南去,并且保证给吴先生找到对象。您还别说,这个媒人还真找到了一个女孩儿白某。
媒人只安排双方见了一次面,就问吴先生是否满意,由于当时女方化了妆,加上是晚上,吴先生也觉得还行。吴先生提出先看下白某的身份证,再付九万六的彩礼钱,白某方和吴先生这方的媒人都说没必要。付完彩礼钱后,吴先生一看身份证,发现对方竟然是1977年的,比自己大了将近十岁。吴先生想反悔啊,可对方的媒人则很明确的拒绝了吴先生,称退钱是不可能的。
于是,吴先生就带着白某回到了三门镇,在三门镇住了大概两个月,这个白某就借故离开了吴先生家。花了将近十万块钱娶回来的媳妇,不到两个月就消失了,吴家人自然是想不通,于是就四处寻找,在白某的妹妹那里,他们还真找到了线索。顺着这个线索,吴家人找到了白某并又将其带回了三门镇。吴家人对白某的物品进行了清点,发现白某户口本上的信息,显示其竟然是已婚的,不仅如此,白某的大女儿已经出嫁,还生了小孩。这么看来,这白某都是做外婆的人了。吴家人感觉上当受骗了,于是就想取消这门亲事。可这彩礼钱,白某却只退了五万,白某称,其他钱都在媒人那里,她只拿了五万。吴家人就让白某写了个字条,收下这五万块钱,放白某走了。
律师李国建议,吴家人可以走司法程序,来追回其他的彩礼钱。同时,李国分析,在这个案例中,作为介绍方的媒人,应该对于女方的家庭情况,和个人情况有所了解,他在隐瞒女方真实婚姻状况的情况下,还收取了被害方的巨额彩礼钱,这种行为就涉嫌诈骗。同时,这名妇女在明知自己有婚姻关系的前提下,还伙同他人,收受受害方的礼金,她也算是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