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2月29日讯(记者 李秉钧)12月23日,记者从郴州市纪委获悉,宜章县委原副书记张卫星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公职,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张卫星在任汝城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苏仙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组织部副处级纪检员、正处级组织员,宜章县委副书记期间,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反廉洁纪律,从事营利活动,收受红包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贷款、干部提拔任用、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借他人从中获利,涉嫌转贷牟利犯罪。

  张卫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张卫星上述有关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