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株洲新闻网4月18日讯(记者 胡文洁 通讯员 肖慧) “都是酒后冲动做出的傻事”,被告人吴某在庭审时声泪俱下,对自己犯下的罪行后悔不已。近日,炎陵县法院开庭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吴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去年12月14日中午,吴某在家吃饭,期间喝了不少酒。饭后,吴某与村民在自家打牌,吴某妻在旁边看打牌。因出错牌,吴某妻子数落了丈夫几句,并用手打了吴某的肩部和头部,用脚踢吴某脚踝。

  妻子的举动激怒了带着酒劲的吴某。吴某推搡妻子,本来还想捡起地上的火钳继续打,被村民们劝开了。但吴某仍心怀愤恨,他随手拿起电视机旁的水果刀朝妻子腰部捅了一刀。发现妻子流血后,吴某跑至厨房用菜刀准备自杀,被他人制止。次日,吴某妻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吴某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多年来悉心照顾患有腿疾的他,并育有一双子女。但这一切都因为喝酒,因为打牌而破灭。酒后冲动酿苦果,悔恨的泪水已于事无补,但愿吴某的悔恨能警醒世人:酒后勿冲动,家事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