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作案向全国销售

  2015 年9月,上海市公安部门接到报案后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仿制多个品牌乳粉罐,并收购低档、廉价或非婴儿乳粉灌装生产假冒著名品牌乳粉,销售给郑 州、徐州、长沙、兖州等地经销商,并进一步销售到全国多个省市,造成较大影响。2016年1月8日,公安机关对涉案的陈某等7人正式报请批准逮捕。

  市 检三分院经审查确认,犯罪嫌疑人陈某、唐某组织他人仿制假冒品牌乳粉罐、商标标签,收购低档、廉价或非婴儿乳粉,在非法加工点罐装出售,共计生产销售了假 冒乳粉1.7万余罐,非法获利将近200万元;犯罪嫌疑人谷某、郑某明知他人用于制假,仍为他人生产假冒品牌乳粉罐;犯罪嫌疑人潘某、吴某参与假乳粉的灌 装生产,并提供用于制假的低档、廉价乳粉。

  2016年1月15日,市检三分院依法对陈某等6人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对1名犯罪嫌疑人作出存疑不捕决定。与此同时,该院发出今年首份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要求侦查机关对案件相关证据进一步固定,对在逃人员加强追逃力度。

  据了解,检察官在依法提前介入和后期案件审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明知陈某等人制假,仍然为陈某印制假冒品牌乳粉罐贴纸数万张,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遂建议公安机关对吴某某补充立案侦查。

  假冒乳粉不存在安全风险

  间责成上海市食药局立即向有关公安部门了解 案件情况,并协助公安机关追查涉案冒牌产品流向,控制风险。国务院食安办已派员赴上海实地督查,并要求相关省份彻查乳粉流向,严惩冒牌乳粉等欺诈行为,确 保婴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经初步了解,上海公安部门已经对查获的假冒乳粉进行了产品检验,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不存在安全风险。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婴幼儿乳粉销售者和网络食品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销售的乳粉质量安全。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在网上购买婴儿乳粉,警惕不法分子冒牌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