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9日讯 今日长沙市教育局下发《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学生食堂及超市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学校食堂和超市的准入制度进行了严格要求,要求学 校超市不得出售烟、酒、槟榔、膨化食品、碳酸类饮料及其他对学生身体健康有害的食品。这意味着可乐、薯片这些受学生欢迎的食品将不会再出现在校园超市的货 架上。

  同时,长沙市教育局要求学校成立由学生、家长、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对 学生食堂伙食质量、食品卫生、经费收支和服务水平进行监督、检查和测评。校方要实行缴费陪餐制度,学校每餐应安排校级领导和教师代表按同样标准缴费陪同学 生就餐,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好陪餐记录。(三湘都市报 记者 贺卫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