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11月2日讯 大病、重病突袭一个家庭,怎么办?新湖南客户端记者今天从湖南省卫生计生委获悉,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全省所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人群,切实解决城乡居民大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所谓“大病保险”,就是对参保人患高额医疗费大病、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报销”。只要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农合,同步就参加了大病保险,不必再办理参保手续,也不必再缴费。
湖南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专家详解如何报销?
“大病保险”新政将给我们带来哪些实际的变化呢?新湖南客户端记者独家采访湖南省医改办工作人员、省卫生计生委体制改革处王湘生处长,为大家解读。
问题一:什么是大病保险?
医保拓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
“大病保险”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新的制度性安排。2013年,湖南省在部分市州开展大病保险试点,有力缓解了当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加快推进大病保险制度建设,筑牢全民基本医疗保障网底,今年全省全面推开大病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