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车辆年检到底该怎样?

  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车管所办理车辆年检时,很多车主都会被告知若车辆有交通违法信息记录,须先交罚款,车检才能通过。车子年检“捆绑”违法罚款这一做法,一直备受质疑。

  娄底一名交通协管员认为:如果车辆有违章没有消除,照样能通过年审,谁还在乎交通违章?有违章了都不主动去消除,交通违章也就会越来越多,交通事故将会大幅增加。

  娄底一律师认为:要是驾驶员不处理交通违章的话,公安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虽然这种程序的成本比较高,但也会相应地限制交警只盯着罚款而不以纠违为执法重点,也不利于实现交通管理维护交通安全有序的目的。

  10月13日,记者通过多方查阅获悉,依据公安部制定实施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条规定,车辆在年审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从这个层面上讲,公安交通部门的做法是正确的。然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处理车辆违法行为并不是车辆年检的必要条件。该条明确规定,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