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3日讯 3日上午,记者从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获悉,原衡阳市国土资源局珠晖分局局长杨安运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5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受贿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