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要闻>正文

长沙市2014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出炉

A-A+2014年8月26日07:23长沙晚报评论

1

  单位:元/生·期

  1.书籍费和作业本费按专业要求,报同级教育、物价部门审核后收取。

  2.普通中专艺术类的师范生收费标准:表演专业(含美术)1400元。

  3.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湘价教〔2014〕76号文件规定,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可上浮20%;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可上浮15%。同时具备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中专资格的,不得重复上浮。

  4.上述学费中含计算机维护费、音像教材费10元、电教费5元;学籍档案表、学生手册、学生证、新生及毕业生电子注册费10元。

  5.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险按湘教通〔2012〕267号文件规定执行。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微吧|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
var QrcodeMediaDataPV = "http://sax.sina.com.cn/click?type=nonstd&t=REowMDAwMDA3OQ%3D%3D"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