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民生社会>正文

省直公积金中心:患九种大病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A-A+2014年7月17日07:19华声在线-湖南日报评论

  本报7月16日讯(记者 陈淦璋)记者今天从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的九种疾病类别以及相关的申请手续,并将严惩骗取公积金的行为。    

  这九种大病分别是: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重大疾病。

  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职工、配偶、子女或父母身患重大疾病且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必须由申请职工所在单位开具相关证明,且由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和本人前来申请办理。自受理职工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通过向医保中心、医院、公安等部门核查资料的真实性后,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从2009年起,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已实施新规,对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批准其提取住房公积金。但近年来,出现了个别职工和不法分子利用伪造的“重大疾病诊断书”、“医疗费用发票”等资料套取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对于以欺骗手段伪造资料套取本人(或他人)住房公积金的,中心将责令当事人限期退回款项,计入个人不良信用记录,限制其账户2年,并通报单位和向媒体曝光;如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健康|微吧|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
var QrcodeMediaDataPV = "http://sax.sina.com.cn/click?type=nonstd&t=REowMDAwMDA3OQ%3D%3D"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