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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校车安全管理做到“四个决不允许”

A-A+2014年7月16日07:20华声在线-湖南日报评论

  本报7月15日讯(记者 王曦 通讯员 雷文明)今天上午,省公安厅交管局召开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担负起公安交管工作的法定职责,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做到“四个决不允许”。   

  7月10日,湘潭一幼儿园超员校车在长沙境内坠入水塘,造成包括8名幼儿在内的11人死亡。此次会议的召开,就是为了汲取“7·10”校车安全事故的教训,并部署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联合安监、交通等部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回头看”,要全面排查中小学校、幼儿园暑期校车运行情况,排查隧道、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以及地质灾害频发路段,排查车辆参加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参加审验和“再教育”、违法清零情况,排查机动车违规登记检验、驾驶人违规考试发证等交通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

  交管局局长唐国栋表示,对于校车安全管理,要坚决做到“四个决不允许”:“即决不允许不具备资质的驾驶人驾驶校车,决不允许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校车登记注册,决不允许出现超员校车上路行驶,决不允许涉及校车的重大事故再次发生。今后,对辖区校车通行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隐患整改跟踪不到位,发生影响较大的安全事故的,一律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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