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3日讯 加油时压坏加油站一块路障牌,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男子情急之下取下加油枪喷放大量汽油后点燃,导致包括自己在内5人被烧伤。6月11日,犯罪嫌疑人何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邵阳市大祥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3年9月12日14时许,何某驾驶自己的小汽车到邵阳市公交油料公司南门口加油站加油,不小心压坏了一块路障牌。加油站工作人员唐某、陈某过来与之理论,后三人因赔偿问题发生口角,何某坚持不赔偿并驾车离开了加油站。15时许,何某的母亲到加油站询问情况,并替儿子交了25元钱的赔偿费。
当天下午6时许,加油站工作人员唐某、朱某等人在一起吃晚饭,闲聊时与朱某的丈夫彭某说起了这件事。彭某及其朋友表示不能就这么算了,当即给何某打电话,要他到加油站来,当面把事情“说清楚”。
19时许,何某如约而至。双方见面后,没说几句就发生了肢体冲突,彭某等四人一起殴打何某。四人准备离开时,何某转身冲进加油站1号加油机旁,抽出加油枪扣下扳机,喷出大量的汽油。4人见状,便冲上去与何某争夺油枪,没想到何某竟然掏出打火机将汽油点燃,当即引起大火,导致4人被烧伤,何某自己也被烧伤。后经法医鉴定,唐某所受伤害已构成重伤,龙某构成轻伤。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陈志强 陆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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