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站6月9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马青松 通讯员 陈书经)6月6日,湘潭市岳塘区法院宣判了一起冒充“神医”,诈骗他人钱财的案件。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到4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冒称“神医”
陈飞、刘亮、张静3人曾因冒充“神医”诈骗,被两次判处刑罚。出狱后,3人觉得还是诈骗来钱快,很快就伙同吴烟组成一个诈骗团伙。2013年8月至10月间,他们在湘潭市岳塘区诈骗钱财共计7万余元。
据受害人李梅回忆,2013年8月的一天,她正好在体育中心附近散步,这时陈飞过来搭讪问路,寻问李梅知不知道哪里可以找到“神医”刘亮。
见李梅摇头说不知道,在旁边假装路过的张静,吴烟很热情地凑过来,说她们知道陈飞提到的那个“神医”,并且邀请李梅一同前往。通过攀谈,陈飞等人很快熟悉了李梅的家庭情况。
找到“神医”后,“神医”果然对陈飞的家庭情况“算”得很准,陈飞不停地夸奖“神医”多么神奇。
诈骗7万
“神医”转身告诉李梅,称她家里有个8岁的儿子,过几天会得一场大病死去。李梅听了“神医”的这番话后非常着急,询问有什么办法破解,“神医”说只要将她家里的钱全部拿过来,并且准备一样金器,一件衣服,就可以做法事化解。
李梅依照指示,将取来的现金和金器(共计价值5万余元)全部交给了“神医”。回到家中后,李梅突然感觉事情有些不对,再仔细一想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利用同样的手段,陈飞等人在2013年10月诈骗了邓金花2万余元。
岳塘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飞、刘亮、张静、吴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以冒充“神医”迷信消灾解难的方式,共同骗取他人财物共计7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