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精神异常的大杨杀死了叔叔一家6口和一名邻居,还致另一邻居重伤。在湖南省强制医疗所,和他一样涉嫌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致人死亡的精神病人,还有175人,他们平均身负1.5条人命。
5月21日,经过近7年的治疗,54岁的大杨已经可以出院。见到大杨时,很难将当初的杀人者和眼前能自如地绘画,偶尔还能写上几首小诗的大杨联系起来。
受惊后暴走,事后却不知情
2008年3月,怀化靖州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惊天大案。大杨从小患有精神分裂症,饱受白眼和欺凌。当天,大杨和叔叔家的儿子一起玩耍。突然,堂兄弟一时兴起,说“有人要杀他”,没想到大杨竟手持柴刀暴走伤人。片刻过后,叔叔、婶婶和他们的4个子女、一名无辜的邻居倒在了血泊中,另一名邻居则身受重伤。而手握“屠刀”的大杨清醒后,却丝毫不知发生过什么。
经过精神病鉴定机构鉴定,大杨属于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随后,大杨被送进了当时的“省精神病监护治疗所”。
2011年9月1日,大杨来到了平江的省强制医疗所,民警邓菊良也是在这个时候来到了平江,之前他是一名交警。
从“刺头”到“月度先进”
听说自己的管教对象中有名身背7条人命的精神病患者,更有“刺头”的恶名,邓菊良深感压力重大。
邓菊良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大杨时的情形:大杨身材高大,身高约180厘米,面目凶狠。但邓菊良注意到一个细节,由于医疗所发的鞋太小,大杨只能将它当拖鞋穿。为此,邓菊良立刻走遍了平江县城的8家鞋店,当大杨穿上合脚新鞋的那一刻,邓菊良发现大杨的嘴唇微微蠕动,眼眶微红。
以后的日子里,大杨对邓菊良亲近了很多,渐渐地,大杨的性格变得开朗起来,也不时地和病友有说有笑,还多次评上了每月限额5名的“月度先进”。
“他的业余时间都花在了学习上。”邓菊良说,大杨不仅热爱文学,还钟情于绘画。为此,邓菊良特地抽时间教大杨读书、写字,还自学了绘画知识来教导他。现在,大杨已能信手画出一匹飞奔的骏马。
尴尬
早已符合出院标准
却一直无家人来接
“大杨经过近7年的治疗,病情稳定,经过鉴定,早已符合出院标准。”邓菊良介绍,在所里治疗超过3年、且病情稳定、有监护人愿意监护的病人,即可出院,“但大部分病人被送来治疗后,家里都断了联系,更别说接回家了。”虽然《精神卫生法》规定,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病愈后,家属应该接其回家并履行监护职责,由民政部门对他们进行救助,但落实起来相当困难。说到这,邓菊良一声叹息,“他们都是些苦命人,犯下这些罪孽并不是他们的错。”邓菊良说,强制医疗所内的病人绝大多数都出身于贫苦家庭,本性纯良。“除了大杨,还有很多经过治疗后痊愈的病人都不知道何去何从。”邓菊良说,只要注意后期护理,他们完全可以过正常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