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证监会此次发布的预披露公司中,北京能量影视因股东榜中出现陈鲁豫、周立波的身影而备受关注。据北京能量影视招股说明书,陈鲁豫持有能量影视325万股,占比5.57%,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周立波持有200万股,占比3.43%,为第七大股东。据披露,2011年5月,周立波出资446万元突击入股能量影视,认购价格为每股2.23元,但他未在公司任职。陈鲁豫则从2010年10月开始担任能量传播董事,2013年年薪高达775万元。虽然能量影视还未确定最终发行价,但参照已上市的同类公司估值,如果其一旦上市,陈鲁豫和周立波有望凭其股份跃升为富豪。(5月21日《北京日报》)
电视综艺节目伴随着《中国好声音》、《我是歌手》、《爸爸去哪儿》、《星光大道》和《中国好歌曲》等品牌节目的风生水起,受到越来越多电视节目制作公司的青睐,各个文化制作公司纷纷研制自己的综艺节目,并且斥巨资邀请和挖掘资深的优秀节目主持人加盟,这对于推动电视综艺节目的发展无疑提供了资本和资金的保障,是一种值得关注的文化资本转移现象。
不仅是能量影视,最近,多家已经上市的影视公司,也都纷纷瞄上了电视综艺制作市场。例如,主打影视剧制作的华录百纳,不久前拟以25亿元收购节目制作公司蓝色火焰100%股权,借势“杀入”电视节目领域。无独有偶,华谊兄弟不久前也借北京卫视《私人订制》,正式开始“试水”综艺节目,实践证明,影视公司涉足电视综艺节目这条路走对了,毕竟电视综艺节目方兴未艾。
电视综艺节目的制播分离和大规模市场化运作虽然是近些年的新事物,起步较晚,但其市场规模、发展空间和成长速度都远超电视剧。相比于主要靠销售版权赚钱的电视剧,综艺节目的盈利模式更具弹性,一些优质的综艺节目还可以获得广告分成。一档火了的电视节目,做到第二季能有10亿元左右的广告收入,做多少部电视剧才能卖到上亿元呢,这样的“逆差”乃至节目盈利模式的暴利必然引来跟风者和募集资金的热情加入。
毕福剑,周立波和陈鲁豫等一线老牌主持人,不论是主持资历、影响力还是水平都是主持人中的佼佼者,好主持人必然带来好节目,好节目必然带来好口碑,好口碑必然带来好广告,好广告必然满盘皆赢,合作各方自然高兴得合不拢嘴,实现了电视综艺节目的良性循环,也是一种多赢之举,观众乐呵,电视台和制作公司乃至主持人都有积极性,何乐不为?
陈鲁豫和周立波有望凭其股份跃升为主持富豪,但是并不是优秀的电视节目主持人都能够因此而暴富从此“丑小鸭变白天鹅”,关键取决于综艺节目的创意、研发和节目质量等,没有好的原创性节目做保障,电视综艺节目要实现突破和高收视率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即使陈鲁豫和周立波有望成为主持富豪,也没有代表性和说服力,更不能代表和说明综艺节目怎么样。更多制作公司则主要还是依靠挣制作费的方式维持生存,更多的主持人还依然是“工薪阶层”。
在中国的电视综艺节目喜欢跟风,喜欢模仿和复制,喜欢国外版权,甚至喜欢“拿来主义”的今天,谈主持人成为富豪更多的意义是画饼充饥和望梅止渴,谈电视综艺成资本市场新宠为时尚早,静下心来先做好节目,让优秀的和观众喜闻乐见的高质量节目越来越多,总有一天中国的电视综艺节目和主持人会像大牌影视剧导演和一线明星一样吃香,一样成为巨星,这不是什么痴人说梦,毕竟,中国的电视综艺节目病树前头万木春,更进一步并非奢谈。
文/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