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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质安处部分人员收受红包被查

A-A+2014年5月17日08:56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评论

  本报5月16日讯 三湘风纪网消息,近日,常德市优化办通报了6起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影响机关效能的典型案件。

  2013年,常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市质安处”)工作人员唐向东、潘毅波、余军、梁博顺等人在实施建筑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过程中,多次违规收受施工企业红包礼金。该处工作人员黄为民、汤朝辉、郑昌书等3人违规接受企业请吃。常德市纪委市监察局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给予唐向东、余军、梁博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潘毅波、黄为民、汤朝辉、郑昌书行政警告处分,常德市纪委市监察局对市质安处班子成员集体诫勉谈话。

  2013年10月,武警武陵区公安消防大队(以下简称“武陵消防大队”)工作人员王岳林发现金钻广场某专卖店未办理相关消防手续进行装修,王私自对该店下发《室内建筑违章装修通知书》,并声称要查封店面并处10万元罚款。在违规收受该店2000元现金及2条软极芙蓉王烟后,王才未再追究此事。武警常德消防支队给予王岳林行政记过处分,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安排年底退役;责令武陵消防大队退还礼金、香烟并写出书面检查;对大队队长及教导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其余四起案件分别为:常德市城管局武陵分局黄晓方等午餐饮酒案; 汉寿县工商局帅豹违规接受企业吃请收受礼品索要赞助款案;石门县楚江镇新厂社区居委会主任闫友知等工作失职案;经开区武陵酒厂酿酒工业园强行阻工案。

  (三湘都市报 记者刘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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