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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女子两“野老公”为争风吃醋出手 其一被杀

A-A+2014年5月16日19:48红网评论

  红网桃江5月16日讯(通讯员 周再明 高明辉)两男子为了同一个女人而争风吃醋,遇见情敌心生恨意,竟持水果刀将对方刺死。5月15日,湖南省桃江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犯罪嫌疑人蒋某新依法批准逮捕。

  现年52岁的蒋某新,系桃江县武潭镇农民。2009年至今,蒋某新与同村有夫之妇方某某一直相好。2011年9月,方某某在武潭镇中学附近租房,蒋某新经常到方某某的租屋内与其发生性关系。

  2013年5月的一天,蒋某新发现同村的蒋某某也与方某某相好,两人因争风吃醋在方某某的租屋门前发生冲突,蒋某某将蒋某新打伤。2014年4月10日晚上,蒋某新与蒋某某不约而同来到了方某某的租屋内,为了争方某某,两人再次发生冲突,蒋某新又被蒋某某打伤。从此,蒋某新心生恨意,为防备蒋某某,便到武潭集镇上购买了一把水果刀,每次来到方某某的租屋时都要随身携带着此把水果刀。

  2014年5月5日晚22时许,蒋某新开车到方某某的租屋附近停下后,就携带水果刀到了方某某的租屋里并关上门,他进屋后不久,蒋某某接踵而来且在门外踢了一脚,并对蒋某新喊到:“今晚我看到你进来的!”接着蒋某某打方某某的手机,要方某某告诉蒋某新离开。几分钟过后,蒋某手持水果刀离开,在出门不远处同蒋某某相遇,两人遂发生冲突,蒋某某拿着铁棍朝蒋某新打来,蒋某新用左手去挡铁棍,右手持水果刀朝蒋某某的左腹部狠狠地刺了一刀,致蒋某某倒地。蒋某新见状,便拨打120急救车,蒋某某因伤势过重在送医院途中死亡。

  蒋某新在得知蒋某某死亡后,便于当晚驾驶自己的小车潜逃到湖南常德和湖北松滋等地,在桃江警方及亲友的归劝下,于2014年5月7日向桃江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对用水果刀杀死蒋某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法医鉴定:死者蒋某某系因腹部遭单刃锐器刺击致腹内赃器损伤大失血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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