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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男子因交房纠纷自焚 全身浇满汽油烧伤70%

A-A+2014年5月15日14:48红网评论

  红网长沙5月15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向帅)5月7日下午,长沙阳光100国际新城小区,31岁的彭斌(化名)拎着一壶汽油来到开发商办公室。在和客服部经理几番争吵后,彭斌点火自焚。14日,全身烧伤面积达70%的彭斌躺在病床上,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日前,妻子李雯(化名)通过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称全家凑集近百万,购买了一套精装修商品房,却存在10余处质量问题,过去四个月,开发商拖延不处理不说,在业主没有办理收房手续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催缴物管费。

  [缘起]问题未处理好,被催缴物管费

  “四个月解决不了,短短7天就处理完了。”14日上午11点,李雯来到新房,她说,在老公住院7天内,开发商已将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过去四个月,李雯数十次电话或到开发商办公室,交涉整改事宜,但要么不接电话,要么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直到事发当天,整改事宜都没有进行。

  4月初,考虑到5月8日儿子满周岁,夫妇二人计划当天乔迁新居一并庆贺,邀请众多亲友前去赴宴。李雯当即催促开发商整改,一朱姓经理先是承诺此前必定处理好,后又以零件或油漆尚未准备好等理由一直拖延。

  “请尽快缴纳1-4月的物管费。”5月6日,接到物业的来电,李雯和老公瞬间愤怒,“房屋质量问题一直不处理,凭什么收物管费。”

  [事发]交涉过程中,业主浇汽油自焚

  5月7日下午3点半,情绪激动的彭斌带着汽油壶赶到开发商办公室,要求解决质量整改问题,并质疑收取物管费的合理性。李雯说,当时客服部经理卢硕坚称交钥匙就是交房,双方为此发生激烈口角。

  李雯说,老公当时携带一个开水壶,她并不知道里面是汽油。她说,几番争吵后,老公将汽油往身上浇,“如不解决,我就自焚抗议。”

  按照李雯的说法,卢硕竟当场反复叫嚣。原本情绪激动,经受不住刺激,彭斌点燃了身上的汽油。

  开发商客服部经理卢硕说,去年12月13日,收房通知就以快递方式寄给业主,同月18日,业主也在“交房手续流转单”上签字确认,并提交了验房问题记录及整改意见,“一切按合同办事,完成了房屋交接手续。”

  [解释]抢了两个打火机,谁知他还有

  拿出双方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卢硕指出,合同中第2条:关于指定房屋交接事宜的补充约定,房屋验收手续过程中,除结构安全问题之外所存在的需要质量整改的事项,不作为业主拒绝接收房屋的理由。

  卢硕说,部分问题已整改,“不存在整改拖延问题”。那么,彭斌声称自焚是否怂恿刺激他点火?卢硕予以否定,并表示在场人员也及时采取了防范措施,“一名同事在维持现场秩序时,被彭斌抱住烧伤了。

  “已抢了两个打火机,谁知道他还有。”在场一名工作人员说,当时有两名同事进行劝说。点火自焚后,有同事拿灭火器扑救,结果灭火的同事被烧伤,目前也在医院救治,“凭良心说,我们尽力了。”

  [律师]极端维权不值得,应该相信法律

  “房屋存质量问题,开发商整改维修的期限,一般应按合同约定。”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明律师说,合同没有约定的,业主可以送达书面限期整改通知,逾期仍未整改的,业主可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刘明律师说,业主在遭遇诸多质量问题时,理性依法维权值得赞许,在本案中,业主的自伤行为不值得,这本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合法的方式解决,“这起案例也警示我们,应远离极端行为,相信法律,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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