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石月)昨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长沙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已经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本月4日起实施,《长沙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长政发〔2004〕44号)同时废止。
明确严格履行环境保护职责
相比2004年的《长沙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新版《规则》中第17条明确严格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坚持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深入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倡导健康、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进节能减排,强化污染治理,建设生态文明。
《规则》同时明确,市人民政府要全面正确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等职能,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机构职能体系,不断优化公共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
《规则》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执行办公用房、车辆使用等方面的规定,严格控制差旅、会议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活动的数量、时间和规模,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或参加没有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的公款出国(境)旅游或变相旅游。改革和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下级政府和基层单位的送礼和宴请。严格控制和规范国际(区域)会议、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邀请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出席的活动,应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按程序审批。各类会议活动经费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部门负责人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指导工作,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到基层考察调研,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减轻基层负担,不限制企事业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下级政府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不到高速公路口或辖区边界迎送。除工作需要外,不去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