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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某房产商“三月不买房四月跳湘江”广告引争议

A-A+2014年3月25日14:46株洲网评论

  本报讯 (记者 何春林)“这开发商太狠了,是要逼着大家去跳江吗?”连续几天,本报热线接到一些市民电话,反映天元区某小区内,出现了多条“霸气侧漏”的卖房广告。

  记者昨天来到了该小区发现,小区内人行道两旁树木上挂着多条卖房广告语,其中“三月不买××房,四月跳湘江”的横幅很显眼。

  “房价这么高,大家不买房就要去跳湘江,太损人了。”这位老板郁闷道。小区一家锅蒸馍店的老板说,这条横幅大概是两三天前悬挂的。每天一开门,就会看到这条横幅,很是刺眼。

  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是销售部的人挂的,“我也觉得不好,伤感情。”然而,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却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昨天,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科长王伟珍介绍,广告发布要先到工商部门审批。经过查询,这条广告根本没有进行审批,工商部门也不可能审批此类广告。从此广告用语来看,正如广大消费者感觉一样,会给大家心理上带来不良感受,涉嫌违反《广告法》。

  王伟珍说,擅自发布违法广告,除了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可以处3万元以内的罚款。

  昨天上午,市工商局已要求对方将横幅撤下,接下来将启动调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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