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 通讯员 黄戌娟 罗雪姣)因怀疑同居十余年的女友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家住湘潭县的何定国用尖刀刺伤女友和“假想情敌”。3月24日,湘潭县法院公布了这起故意伤害案的判决结果,何定国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何定国与本村的罗某已同居十余年。2010年9月份的一天,何定国喝酒后打电话要罗某骑摩托车去接他,罗某没同意,说自己在邻居吴某家打牌。
何定国怀疑罗某与吴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便来到吴某家。他发现罗某和吴某等人在打牌,便拿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冲上去朝罗某的腹部等处乱刺。吴某前来劝阻,手臂、胸部等处也被刺伤。
经鉴定:吴某构成重伤、罗某为轻伤。案发后,何定国逃离现场,其家属与吴某、罗某就民事部分达成赔偿协议,且已按协议赔偿吴某医药费等损失64500元、赔偿罗某医药费等损失15000元,取得了两人的谅解。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