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阮占江
□本报通讯员朱振华
去年以来,湖南省永州市人大常委会运用负面通报的形式,晒会风,晒工作状态,让丑现形,让差露面,打造了作风建设的“升级版”。
代表建议办理差亮红灯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敷衍塞责,这是典型的官僚主义,必须予以整改。”永州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近日举行,永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建华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搞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着力解决“四风”问题,提高建议办理质量。
“办理工作要求越来越严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已点名通报批评了3个单位,压力前所未有。”3月17日,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永州日报》刊登了《关于对办理代表建议不认真单位的通报》,改变过去对“少数单位”、“个别部门”等委婉批评的做法,对办理工作存在问题的3个单位进行点名批评。通报毫不隐晦地列举了建议办理中出现的问题,如不重视、没有认真研究、责任不到位、没有与代表面对面沟通充分听取意见、重答复、轻办理等,在当地引起较大反响。
去年以来,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实行主任会议成员带头督办、联工委跟踪督办、各专门委员参与督办机制,把为基层服务、为民办实事与督办建议结合,重点建议督办与全面回头看督办结合,对7个承办不认真、代表和群众不满意的单位扣除当年绩效考核分。
“通报点名批评并不是目的,主要是想通过倒逼加压,进一步强化有关单位和部门接受监督的意识,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永州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主任吴庚辛表示。
通报发出后,3个被点名单位均已积极采取措施自查自纠,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责任到人限期进行办理。
通报代表请假缺席情况
2014年1月,永州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大会秘书处成立督查组,对会议期间每次参加全体会议、代表团会议出席、请假、缺席情况进行督查。会议期间秘书处印发督查通报3期,对31人次请假、缺席人员进行通报。在每次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主持人宣读通报内容。
代表参加人大会议是其履职的重要方式。然而,极少数人大代表当选后,不积极走访调查,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甚至以种种借口请假不参加代表大会,只当挂名人大代表,对此,永州市人大常委会用通报方式让“躲会”代表现出原形。
“如何界定请假还是缺席,必须严格依法,又要结合实际,既要有原则性,也要有一定的灵活性。”永州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大会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巡视员、副主任程晨曦按照代表法的规定,对缺席还是请假定性作了解析:代表法对代表义务、履职进行了明确规定,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代表不脱离各自的生产和工作,代表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闭会期间统一组织的履职活动,应当安排好本人的生产和工作,优先执行代表职务。因此,除因健康等特殊原因外,因私事请假不参加代表大会,视同缺席,因为工作需要,必须参加省级以上的会议,不仅要写出书面请假条,还要附相关通知,经大会秘书处研究同意方可准假。两次缺席参加代表大会的,建议辞去代表职务,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罢免。
提升人大常委会会议实效
今年2月,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将2013年度常委会第九次至第十六次会议的出列席情况进行通报。对一年来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常委会会议、请假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对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情况进行通报。此项举措对进一步严肃会风,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督促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按时出席、列席常委会会议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对缺席人员起到了警示作用。
近两年来,永州市人大常委会把解决常委会出席、列席人员问题作为转变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2012年10月,在永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高建华重申了会议纪律和要求。
几位委员也在会上相继发言,批评政府有的部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很随意,随便来一个人,不作记录,听一听了事,人大意识淡薄,工作作风不实。特别是个别部门甚至以种种理由缺席,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汇报,变成了唱独角戏。
此后,永州市人大常委会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提升人大常委会会议实效: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审议发言、参加常委会活动等登记通报制度;围绕常委会审议议题,各专门委员会开展专题调研吸收兼职委员和有关人大代表参加制度;健全交办机制,实行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交办附常委会会议审议发言记录制度;加大对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视察检查意见的督办落实。
“常委会会议出席、列席情况通报制度值得推广。”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罗述勇来永州调研时,高度肯定了永州市人大常委会的做法。
(原标题:永州人大负面清单式通报倒逼躲会代表现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