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维持12年的湖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将面临调整。3月24日,记者从湖南省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湖南省物价局定于4月9日召开调整全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听证会。
根据拟定方案,此次学费价格根据类别拟上调300元—600元/年不等,“211工程”高校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上浮比例将下调。
12年来首次拟调整学费标准
省物价局教育收费管理处处长吴波介绍,湖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制定于2002年,目前很多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高校反映,随着市场物价总水平的上涨,12年前的学费标准已难以适应现在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办学需求。
为进一步促进湖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省物价局拟定调整全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方案。调整学费标准(人·年,含实习实验费),其中脱产生:文科生拟由2600元调整为3100元;理科类拟由2700元调整为3200元;艺术类拟由4500元调整为4800元;医药类拟由3800元调整为4200元;业余生:文科类拟由1500元调整为2100元;理科类拟由1600元调整为2200元;艺术类拟由3400元调整为3800元;医药类拟由2800元调整为3200元。
“此次收费调整有加也有减。”吴波介绍,除了调整学费标准也调整上浮政策,其中“211工程”高校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拟由“本科上浮30%、专科上浮20%”调整为“不分本专科,可上浮20%”。
高等院校的精品专业,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可适当上浮,上浮比例拟由“不超过20%”调整为“不超过10%”。同时,拟取消“‘211工程’学校的精品专业,本科上浮比例最高不得超过40%,专科不得超过30%”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