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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夫患病无夫妻生活诉离婚 法院驳回称可治疗

A-A+2014年3月21日15:15红网评论

  红网汉寿站3月21日讯(通讯员 叶祥 彭里)近日,汉寿法院不公开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丈夫李某因患男科疾病给夫妻关系造成影响,妻子元某起诉离婚,因证据不足法院经判决不准予离婚。

  李某与元某于2012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并于次年3月登记结婚,由于李某患有男科疾病,自结婚起双方从未有过夫妻生活。虽经治疗,但一直未能治愈。双方因此多次发生矛盾、争吵,自2013年9月开始分居。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经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合法有效。被告虽身患疾病,但并非是不可治愈,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只要被告坚持治疗,双方多加沟通,消除隔阂,双方完全有和好的可能。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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