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晚报3月14日讯(记者邓石华 实习生樊瑾)“株洲女交警穿高跟鞋上岗,是要站得高看得远吗?”前日,网友“攸县贺金云”在微博发帖称,天元区长江广场一名女交警,在执勤时穿着高跟鞋。在获知此事后,天元交警大队已对当事女民警进行教育,督促她进行改正。
网友发微博——
女交警着高跟鞋执勤
记者在网名为“攸县贺金云”的微博中看到,在长江广场十字路口西端,一名女交警正站立执勤,脚上穿着一双带有装饰图案的高跟鞋。鞋跟高度大约10厘米。
随后,记者联系上该网友,他说,博文中贴出的两张照片,是他从微博网友“清清清清”中看到的。昨日下午,记者多次联系网友“清清清清”未果,只看到她的微博是在3月12日晚上7点27分发出。微博上写道:“株洲市女交警,真心不容易,呼吸着严重污染的空气,噪音不绝耳,还得踩着十几厘米的高跟鞋,一站几小时。”微博里还上传了她拍的图片。
网友争论——
女交警穿高跟是一道风景 但容易给执勤带来不便
让网友“攸县贺金云”没想到的是,这个帖子发出后,引起了网友广泛关注。帖子经他于12日晚上9点54分转发后,截至昨日下午6时,已有152条转发,52条评论。有支持女民警穿高跟鞋的,也有反对的。
网友“落叶飘”说,女交警穿高跟鞋执勤是道美丽的风景,增加警察的高度和美感。网友“京县县令”则认为,如果执勤时万一发生什么状况,穿高跟鞋容易给执勤带来不便。
女交警到底能否穿高跟鞋执勤呢?记者查询发现,按照现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92号),公安民警着装时,有相应的规定。其中,第七条第四款规定,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制式皮鞋、胶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非工作需要,不得赤脚穿鞋或者赤脚;男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3厘米,女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4厘米。
部门回复——
当事民警执勤时鞋子淋湿 临时换成了自己的高跟鞋
昨日,记者联系上天元交警大队大队长肖卫红。他说,此位民警确实是天元交警大队的女警员,“经过我们的了解,她是当时下雨淋湿了鞋子,临时换成的高跟鞋。”
肖卫红说,按照规定,女性公安民警执勤时,是不能穿着高于4厘米的高跟鞋。昨日,交警大队已对当事民警进行教育,督促她改正,并且建议她下雨时,最好穿着防水胶鞋执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