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通报
湘江流域13家企业超标排污
本报1月27日讯(记者 李伟锋 通讯员 黄亮斌)省环保厅今天通报,2013年第四季度,通过对湘江流域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发现有13家企业出现污染物超标排放。
这13家企业超标排放具体情况为:长沙市的湖南国祯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沙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均为粪大肠菌群数超标1.4倍。株洲市的株洲幸福机械厂,排放的镍超标0.78倍。娄底市的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最高超标4.5倍,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超标。郴州市的湖南良田水泥有限公司,二氧化硫超标2.4倍;湖南有色旗下的黄沙坪矿业分公司,锌超标0.8倍。衡阳市有7家单位污染物排放超标: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排放二氧化硫、烟尘超标2倍以上;水口山宏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化学需氧量超标1.5倍,总铅排放超标1.38倍;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柏坊铜矿、第四冶炼厂、水口山金信铅业公司,均为废水PH值超标;常宁市污水处理中心总排口的悬浮物超标2.7倍;祁东县鸟江大岭铅锌矿,矿井水处理站排水口锌超标0.53倍。
省环保厅要求,上述企业应尽快查明污染物超标排放原因,迅速整改;当地环保部门应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对污染超标排放企业进行处罚,并监督其限期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