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有网友发帖称“宁远县国税局纪检组长黄小青与情妇在宾馆开房遭捉奸”。网帖称,2013年12月13日晚上,黄小青与其包养的情妇在宁远县一宾馆开房,被其情妇的丈夫现场抓获。发帖网友称有视频和图片证据可提供给纪委。
1月9日监测到该帖反映的情况后,宁远县所属的永州市国税局高度重视,当即召开局党组会议对该帖反映的情况进行研究,决定给予黄小青同志停职处理,接受组织调查,并成立由该局监察室牵头的联合调查组就有关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宣布欢迎举报人及相关知情人提供线索,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并承诺待调查结束以后,将对调查结果及其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经过永州市国税局调查组与宁远县纪委对帖文反映情况核实属实后,1月11日永州市国税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鉴于黄小青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决定免去黄小青宁远县国税局纪检组长职务,并将依纪依规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