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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院2013年院士增选工作已顺利结束。在中国工程院主席团领导下,各学部严格按照《中国工程院章程》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科学、严谨的评审程序,选举产生了51名新院士。
今年增选工作于2013年1月正式启动。经中央、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含所属国有大型企业)、直属事业单位,解放军总政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科协等渠道遴选和院士提名,共产生了560名有效候选人。6月下旬,经过院士增选第一轮评审,从560位有效候选人中产生了173位进入第二轮评审。之后,各学部对收到的有关第二轮候选人的投诉和反映进行了全面调查和核实,对第一轮评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了解。10月下旬,各学部通过第二轮评审和选举产生了51位新当选院士。其中,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部7人,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7人,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4人,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7人,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6人,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5人,农业学部4人,医药卫生学部7人,工程管理学部4人。本次增选后,中国工程院院士总数达到807人(其中资深院士258人),院士队伍的学科覆盖更趋全面,地区分布更加广泛,这将更有利于发挥院士的群体作用,推动我国工程技术的发展和激励优秀人才的成长。
新当选的51位院士中,最小年龄48岁,最大年龄77岁,平均年龄56.9岁;60岁(含)以下的42人,占82.4%;61岁至70岁(含)的7人,占13.7%。新当选的院士中,来自高等院校的21人,占41.2%;研究院所14人,占27.5%;企业11人,占21.5%;管理部门5人,占9.8%。
与此同时,今年我院还选举产生了6名外籍院士,其中美国籍4人、澳大利亚籍1人、丹麦籍1人。通过本次增选,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总数达45人,这将更有利于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我国工程科技界的影响。
始终坚持院士增选的公平和公正,坚持选举程序的公开和透明,坚持院士的标准和条件,是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的一贯宗旨。在本次院士增选中,我院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有关增选办法。一是首次实行了候选人单一渠道提名,即规定候选人只能通过院士或单位或全国性学会三种渠道中的一种进行提名,不受理多渠道提名。二是为了进一步严肃院士增选纪律和净化评审环境,制定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对院士增选中院士、院士候选人和院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确保增选工作的公平和公正,营造良好的评审和选举环境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三是全面了解和客观评价院士候选人。在进一步完善候选人第二轮评审中到会介绍情况环节的同时,更加重视社会监督,对增选中的投诉问题通过院士调查组、候选人所在部门和单位、提名院士三个渠道分别进行了核实。总体上看,这些新的措施和做法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中国工程院经过11次院士选举,目前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院士增选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我院将继续改进和完善相关办法,坚持院士的标准和条件,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中青年工程科技人才吸收到院士队伍中来。关注长期工作在工程科技一线,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科技人才,激励优秀人才成长;加强对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人才的重视,优化学科布局。
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中央对院士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为院士队伍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中国工程院坚决拥护中央决策,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贯彻。按照中央要求,加快研究改革完善院士遴选和管理的体制机制,不断优化院士结构,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研究规范院士退休、待遇、兼职等问题。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院院士增选工作的支持!希望继续关心中国工程院的工作,关注中国工程科技事业的发展。
中国工程院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