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有自己的来自家乡韶山的饮食习惯和个人喜好,在毛泽东食谱的“小菜”这一栏中,总可见“炒苦瓜”和“焙辣子”这两个菜。有一份食谱,从5月到7月(具体年代无从考证)3个月的时间里,记载他一共吃苦瓜21次,带辣椒的菜31次。
毛泽东喜欢种菜,从60年代一直到他去世这段时间,他都喜欢叫大家在中南海的园子里和旁边的边边角角种上各种蔬菜、瓜果之类的东西。他自己有时间也浇浇水。种的蔬菜有大白菜、萝卜、黄瓜、西红柿、茄子、辣椒、苦瓜、大冬瓜,等等。凡是能种的、常吃的蔬菜都种,有的地方还种上果树。
吴连登回忆:“开始的时候,院子里好多地方都种了花,主席就叫我们给刨掉了,因为他讲了:"种那么多的花没有用,浪费肥料。种花不如种菜好!"种好的菜弄给他吃,他通常吃过后都很高兴。”
毛泽东提倡“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比如,他常吃的小虾就是中南海产的,工作人员休息时做几个小箱子,里面放一些饭粒,丢进中南海里,第二天取箱子时就能捞上一碗小虾。毛泽东很喜欢吃中南海出产的这种小虾。
1967年3月22日的《毛泽东食用蔬菜和副食品的记载》中,就写明他食用的蔬菜和副食品的来源分为两种:一种是自产,一种是本市及外地购买。
从这份登记中,我们可以清晰了解到当时自产的蔬菜和副食品总共五大类:蔬菜类、豆制品、奶制品、家禽类、猪肉类、水产类。每一类还分很多种,真是种类繁多,基本做到了自给自足。需要采购的部分就很少了,主要是本地不能生产的蔬菜、粮食、水果、海味干货等,数量很少。
采购的菜多出部分如何处理?在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留存着一份《食品处理账》,上面清楚地记载:第一,交由供应科处理;第二,若有需要,身边工作人员买下;第三,卖给食堂。比方说,买了一斤肉,其中肥肉榨油剩下许多油渣或者买了几条鱼,却只吃鱼头,那剩下的部分呢?这些剩下来的东西并不会丢掉,而是按照以上方法处理,并详细记载去向,所有产生的费用均计入毛泽东的生活账中。可谓物尽其用,这从一个方面也说明毛泽东的节俭,反映出他在生活上是如何严格约束自己和身边的人。
毛泽东的生活饮食起居可以用“不刻意为之”这句话概括,即不刻意地追求,不奢侈,不浪费,从自己的最低需要出发。某些人说的毛泽东追求不一般的饮食生活,甚至在困难时期都津津乐道于各种口味的饮食的说法显然不合乎常理也不合乎毛泽东的个性,更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