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闻>民生社会>正文

长沙廉租房投入使用 新就业大学生可申请入住

来源:潇湘晨报2012年6月9日【评论0条】字号:T|T

  本报长沙讯  “以前跟人合租一个单间,每个月也要300块。现在加上物业费,两室一厅才250块。”公交车驾驶员董勇是“幸福家园”的首批租户之一。昨日,由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捐建的长沙首个农民工廉租房项目“幸福家园”开园,818套公租房和廉租房将提供给新型农民工和其他“夹心层”人士,预计可解决2000多人的住房问题。

  “幸福家园”位于长沙县县城主干道——开元东路星沙产业基地地段。项目总投资1.15亿元,包括568套公租房和250套廉租房。

  记者在现场看到,小区白墙黛瓦,路面整洁,环境优美,一栋栋崭新的住宅楼和一般的商品住宅小区没有什么两样。据介绍,小区户型主要包括45平方米的一室一 厅、51.5至52.7平方米的二室一厅以及37至48平方米的单身公寓。既有为农民工安家准备的成套住宅,也有单身农民工公寓。小区里还配套有幼儿园和 工友之家,幼儿园面积2154平方米,可设置10个班级,工友之家将建设食堂和文体中心,形成一个功能完整的住宅小区。

  “这里的公共场所都是无障碍设计,与传统的农民工宿舍存在很大区别的是,幸福家园将是一个成熟的小区。”长沙县住房保障局负责人介绍,今明两年,长沙县将建成9000套廉租房。

  目前星沙的房租价格大约是每月12元/平方米,而在“幸福家园”,月租金按公租房4元/平方米、廉租房1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按1元每平方米标准执行。

  “幸福家园”的公租房主要面向非长沙县户籍的农民工、务工人员以及新就业的大学生配租,只要是签有1年以上劳务合同,且在当地连续缴纳了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 和住房公积金的人员,月平均收入在2000元以下,在长沙县没有住房,就可以申请。廉租房则面对城镇住房困难的居民,需要家庭成员有长沙县城镇常住户口5 年以上,无房或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长沙县住房保障局负责人表示,“幸福家园”主要定向配租给企业,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可以去自己单位申请。

  在昨日的开园仪式上,湖南(长沙)“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启动。“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包括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在“幸福家园”,长沙县将建立“幸福家园志愿服务站”,作为长沙县志愿服务示范基地。

  记者赵晶

相关报道

发表评论

精彩推荐更多>>

微博调查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