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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兄妹拒给老父赡养费 声称儿时未曾承父爱

来源:红网2012年6月9日【评论0条】字号:T|T

  红网株洲站6月9日讯(株洲晚报记者 洪会强 通讯员 杨洪志)育有8个子女,在外地的3个子女还给赡养费,可是在同一个县里的5个子女却拒绝赡养老父亲,炎陵县年近70岁的老汉陈林(化名)为此欲哭无泪。近 日,炎陵县法院对这起赡养纠纷案进行宣判,判决五被告每人每月支付老父赡养费102元。

  陈林育有8个子女,其中3个生活在外地。这些子女均已成家,最大的40多岁。年近70的陈林,没有生活来源,靠政府每月120元的低保和每月55元的养老费度日,生活颇为拮据。

  陈老称,3个在外地的子女都给他生活费,可是在本地的5个子女却不赡养他,他多次联系孩子们,要求赡养他,但是都遭到了孩子们的拒绝,这让他很伤心,所以今年1月份将这5个不付赡养费的子女告上了法院。

  然而,这5个子女却称,在他们幼年的时候,陈林就与他们的母亲离婚,父亲再婚后根本没有尽到一个父亲应尽的责任,所以不赡养父亲是说得过去的。

  面对亲情之间的纠纷,炎陵县法院立案后,并没有急着进行宣判,而是尽可能调解,为此,法院法官多次联系走访陈林的五个子女,但是得到的答复均是拒绝赡养其父亲,原因仍和上述一样。

  法院无奈之下,只好开庭审理。在庭审中,陈老的一个孩子甚至称,父亲只给了他们五个兄妹生命,儿女不赡养他没什么过错。听到子女们的话,陈老在法庭上并没有掉一滴眼泪。

  法官说,其实来立案的时候,说到孩子不赡养自己的事情时,陈林曾老泪纵横,“看得出,在庭上,老人是强忍泪水”。同时,该法官说,从侧面了解的情况来看,陈林可能真的对这五个子女尽责不够,但就五个子女经济状况来看,给父亲出点赡养费是没问题的。

  最终,法院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依法判决五被告每人每月支付老父赡养费1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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