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希望将孩子生下来并签署抚养协议,以此向他的父母逼婚
■律师表示,“未婚生子”应慎重,一旦感情生变,孩子将是最大的受害者
湘潭在线1月30日讯 (湘潭晚报记者 唐岱)“我想把孩子生下来,又担心孩子以后遭到歧视!”1月28日,家住湘潭县梅林桥镇27岁的冯小姐致电晚报新闻热线58266666反映,她已怀孕三个月了,但她怀疑与自己相恋两年的男友是已婚男子。
已有身孕,打算近期结婚
冯小姐在上海一家外贸公司任文员,2010年3月,她与在上海经营物流公司、32岁的江西籍男子颜伟(化名)相恋。2011年4月,两人同居。
恋爱期间,虽然两人都到了结婚年龄,但颜伟从未主动提过结婚的事。一直到2011年12月底,冯小姐发现自己已有一个月的身孕,才和男友提出近期结婚的要求。颜伟也同意结婚,并答应在春节前去拜访冯小姐的家人,再接冯小姐回江西老家见他的父母。
男友被定“娃娃亲”
冯小姐回到湘潭后,兴高采烈地告诉家人,自己将与男友在近期结婚。同时,男友也将在春节前来拜访。
2012年1月中旬,已回到江西老家的颜伟百般推诿,始终不愿意来冯小姐家,以至除夕夜时两人还大吵了一架。当晚,在冯小姐的逼问下,颜伟道出了实情。原来,他在江西老家早有父母定下的“娃娃亲”,颜伟和那女孩还确立了恋爱关系,两人在双方父母眼里已形同夫妻。因为颜伟到上海忙事业,才暂时没和那女孩完婚。所以,颜伟的父母短时间内,很难接受冯小姐。
颜伟希望冯小姐耐心等待,他表示将与那女孩断绝关系,并尽快说服父母接受冯小姐。至于未出生的孩子,颜伟建议冯小姐在上海将孩子生下来并签署抚养协议,以此逼迫父母同意两人的婚事。
是否未婚生子难决断
冯小姐对男友道出的“实情”并不相信,甚至怀疑男友已经结婚,有“借腹生子”的嫌疑,只是她暂时无法求证。
“我也不敢对人说,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办好!”冯小姐说,由于深爱男友,她不想放弃这段感情,但对于“未婚生子”,她担心家人和自己要承受太多流言蜚语,更担心男友不能信守承诺。这一切,冯小姐至今也不敢告诉家人,只能一人默默承受。
之后,我们电话联系了颜伟,他表示,自己与定下“娃娃亲”的女孩确实有过恋爱关系,但并未与之结婚。他对冯小姐是真心的,只是暂时碍于家人的阻力才不能马上与她结婚。由于心疼冯小姐,颜伟不愿意冯小姐去做流产手术,才建议冯小姐先将孩子生下来。
律师建议,“未婚生子”应慎重
通过向律师咨询我们得知,若冯小姐“未婚生子”,产下的便是“非婚生子女”。
律师认为,尽管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但由于规定过于笼统,在司法实践中想要完全保护非婚生子女的所有权益,也有一定难度。
在现实生活中,有部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不负责任,拒绝履行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甚至不愿公开承认非婚生子女的身份,这会给非婚生子女的成长带来不利影响。因此一旦日后颜伟与冯小姐感情有变,遭殃的还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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