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湖南12月21日电(通讯员胡家耀 陈明元)近日,由湖南省慈利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万某生被该县法院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
万某生系慈利县杉木桥镇某村村民,62岁,被害人万某(20岁)、万某燕(11岁)姐妹与万某生是邻居,万某生是姐妹俩爷爷的隔房叔伯兄弟。 2002年至2003年左右,万某生多次在万某家中等处对万某进行奸淫、猥亵。后万某外出务工,长期受妇科疾病的困扰。2009年下半年,年幼的万某燕到 姐姐万某打工的地方去玩,万某想起自己年幼时的遭遇,便多了一个心眼,给妹妹检查了一下身体,发现妹妹身体异常,于是询问妹妹。在姐姐的再三追问下,万某 燕说出了2009年万某生多次在家中对其进行强奸、猥亵的事实。万某想起自己和妹妹的悲惨经历,不禁悲愤莫名,于是返回家乡带妹妹到公安机关报案。民警将万某生抓获时,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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