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晓波 通讯员 潘哲
站在被告席上,王建军不时翻着手中的《起诉书》,不停地为自己辩护……12月14日,以他为首的湘乡黑恶团伙21名成员,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经公安机关查证,该团伙涉嫌违法犯罪案件35起,被控7项罪名。
这是湘潭今年来继李湘铭、王永中、张立新等涉黑团伙押上被告席后,又一个接受审判的涉黑团伙。
21名被告人被控七宗罪
14日上午,王建军等21名被告人被带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他们中除1人为双峰籍外,其余都是湘乡人。其中,王建军年纪最大,39岁,小学文化。他自17岁起开始“混社会”,先后5次被劳教、判刑共计12年8个月。
《起诉书》有17页,指控王建军团伙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高利转贷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斗殴罪、抢劫罪等7项罪名。其中,前5项罪名王建军均有涉及。
该团伙从1991年的几个人,通过逐年发展,扩大到60余人,并自上而下形成“金字塔”结构。团伙内部有一套不成文的纪律和规矩:打架要狠,要不怕死;不听大哥的话,大哥可辱骂、殴打、开除……
犯案35起,致1人死亡7人重伤
为在湘乡地区称霸一方,王建军指挥或纵容手下,采用暴力、恐吓、威胁等手段大肆欺压、残害群众。经警方查证,该团伙涉嫌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盗窃、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持枪、敲诈勒索等35起犯罪事实,共造成1人死亡,7人重伤,49人轻伤或轻微伤等一系列严重后果。
2002年七八月间,被害人龚海强分别无故殴打了王建军的小弟黄勇(在逃)、刘奎鑫(已被执行死刑)。两人将此事分别报告给王建军。王认为龚不给自己面子,是针对他来的,于是让手下凑钱做活动经费,要废掉龚海强。当年8月3日深夜,刘奎鑫带领多人,冲进湘乡原金色年华茶馆204包厢,将正在打牌的龚海强刺死。
强揽工程垄断市场,敛钱上百万
湘乡人早餐爱吃米粉。可在2002年至2004年间,湘乡的米粉市场由王建军团伙与谭卫清、彭琰、廖启云(3人均已获刑)等人合伙垄断、非法控制。他们采取威胁、恐吓的手段,对米粉厂强行压价。2004年6月19日凌晨,他们又将不愿受其控制的湘乡光明米粉厂老板周钢、朋友曾和砍伤。
王建军黑恶团伙还不断插手、强揽、霸占湘乡市区的工程项目,还通过收保护费、帮人“了难”等方式巧取豪夺,非法获利,几年时间便聚敛了上百万的不义之财。
2009年7月,湘乡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王建军犯罪团伙立案侦查、取证,于2010年12月成功将其铲除,收缴各种砍刀、刺刀30余把、钢管等作案工具50余根、枪1支,查封、冻结该组织资金100万余元。 目前,该团伙仍有部分成员在逃。
打黑扫描
湘潭今年来审判的涉黑团伙案
李湘铭涉黑团伙案
2011年7月8日上午,以原省十一届人大代表、湖南众一集团董事长李湘铭为首的涉黑团伙案,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被告人李湘铭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52万元。对涉案其他2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至14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共计127.7万元,对涉案的被告单位湖南众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骗取贷款罪判处罚金100万元。
王永中涉黑团伙案
2011年9月23日上午,王永中涉黑团伙案在湘潭一审宣判。作为王永中涉黑团伙案的2名首犯,王永中被一审判处死刑,并处罚金210万元;吴小平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70万元;团伙成员章迪钧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处罚金2万元。其余48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7年6个月不等。
张立新涉黑团伙案
2011年9月14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立新涉黑涉恶团伙案,以被告张立新为首的28名被告人出庭受审。该案共涉嫌组织、领导、参加和社会性质、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贩卖毒品、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故意伤害等8个罪名。
延伸阅读
争相漂白,捞取政治资本;拉拢官员,花巨资行贿
一批“保护伞”官员随着他们倒下
去年以来,湘潭市掀起了攻势凌厉的打黑除恶行动,摧毁了分别以李湘铭、欧建、王永中、张立新等人为首的多个黑恶团伙,拔掉了这些祸害湘潭多年的毒瘤。一批充当他们“保护伞”的官员和公安民警也随之倒下。
豢黑养恶,敛财均过千万
翻开这些黑恶团伙的犯罪案卷,一起起案件让人触目惊心。他们曾长期盘踞湘潭,在一定的区域内逐渐坐大成势。几乎每个团伙都以暴力开路,非法敛财。
李湘铭曾掌控着一个以无业人员、“两劳”释放人员为主的“三湘帮”。为解决工程纠纷,他们动辄出动几十人。张立新则豢养着一批职业“打手”,通过开设赌场贩卖毒品,非法获利上千万元。
他们中,欧建(常用名欧剑)恶势力团伙存在的时间最长,达十余年之久。该团伙除通过贩卖毒品、开设赌场、非法买卖敛财外,还暴力垄断湘潭市河东渣土市场、放高利贷、暴力收账,非法获利1000万余元。
争相漂白,捞取政治资本
一方面,横行湘潭,欺压百姓;另一方面,这些黑恶头目有的却通过各种渠道,捞取政治资本,披上合法外衣。
在涉黑犯罪之后,李湘铭就曾获得第五届湖南青年企业家“鲲鹏奖”,还当选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以省人大代表为“护身符”的李湘铭一度有恃无恐,多次组织人员到湘潭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闹事施压,干扰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欧建也曾当选为湘潭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还作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被评为湘潭市岳塘区2009年“光彩之星”、岳塘区“最受职工欢迎的企业家”。
拉拢官员,寻求“保护伞”
金钱开路,拉拢干部,寻求“保护伞”,是这些涉黑涉恶头目的又一招数。李湘铭黑恶团伙就累计花费了900余万元,用来拉拢腐蚀国家干部。
今年3月,欧建归案后仅2个月,时任湘潭市公安局副局长蔡亚斌、刑侦支队支队长王宁、刑侦支队扫黑大队大队长张新强、治安支队行动大队大队长刘巍等4人就被查办。这4人为欧建、李湘铭为首的两个黑恶团伙充当了“保护伞”。据悉,欧建被抓后,还牵出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符咏梅,湘潭市公安局原局长、省公安厅原副巡视员黄桂生。■记者 刘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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