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网讯(株洲晚报记者 洪会强 通讯员 毕婷婷 吴敏 唐芳)
下午5点多,35岁的陈春平做好晚饭,准备先吃。
此时家里其他人还没回家,父亲陈某和母亲谭某有些不满:不该这么早做饭。
感觉受到了责备,陈春平与父亲吵了起来。父亲拿来一把长柴刀,威胁他说要赶他走,站在旁边的母亲见状吓了一跳,大声制止。
但这个时候的陈春平情绪激动了起来。他把矛头对准了母亲,认为家人嫌弃他都是母亲唆使的,便冲到母亲背后,用手按住母亲的头往旁边的门上撞。
父亲见状,便用刀背来打陈春平,陈春平认为父亲要来和他拼命,于是上前夺下父亲手中的长柴刀,朝父亲的头部乱砍,致其死亡。
见母亲站在那里不做声,陈春平又冲到母亲身前用柴刀对着母亲的头部砍去。很快,母亲也死在了儿子的刀下。
这一惨剧发生在今年3月8日的茶陵县。
10月25日,市检察院以陈春平涉嫌故意杀人,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11月9日,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法院查明,陈春平只有小学文化,1996年在温州因盗窃罪坐了11年牢,2007年刑满释放后,与哥哥陈淳(化名)以及父母住一起,性格变得很内向,还时常自言自语,傻笑。也经常因生活琐事与父母发生争吵,甚至打骂父母。
法院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其鉴定结果显示,陈春平犯精神分裂症,实施危害行为时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昨日,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春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分享到:
湖南醴陵四位90后红薯哥回乡务农,用抡起的每一锄开垦自己的未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