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株洲讯(记者 张水湘 通讯员 李黎)昨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透露,自4月以来,株洲市两级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以来,法院拘留“老赖”87人,对24人执行罚款156万元。
所谓规避执行,是指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手段,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株洲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吴秋林说,“老赖”规避执行的方式五花八门,手段不断翻新,有直接转移、隐匿财产的;有恶意处分名下财产的;有搞假离婚、假破产甚至假诉讼的;有在预期要败诉时就着手实施规避行为,给执行阶段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带来困难的等。
据悉,今年4月以来,株洲两级法院通过加大制裁力度、采取“两限”措施、实行财产举报悬赏制度和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四项措施,有效地打击了“老赖”们的匿财行为。截至10月,已执结案件2719件,兑现标的款3.63亿余元。
吴秋林表示,接下来,株洲两级法院将进一步深化财产报告和财产调查,多渠道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深化财产保全措施,加大对保全财产和担保财产的执行力度;完善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的保全和执行措施,充分运用代位权、撤销权诉讼制裁规避执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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