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田县纪委通报了7起国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典型案件。

  一、新田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陈攀吸毒案

  2015年3月,陈攀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并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2017年1月,陈攀被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二、新田县林业局门楼下林业站工作人员雷岑吸毒案

  2015年3月,雷岑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2016年9月,再次吸食毒品且容留他人吸毒,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十日、接受社区戒毒三年的处罚,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以其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17年3月,雷岑被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三、新田县龙泉镇政府工作人员夏晓龙(中共党员)吸毒案

  2016年9月,夏晓龙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并给予三百元的处罚。2017年5月,夏晓龙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四、新田县国土局新隆站工作人员雷航吸毒案

  2016年9月,雷航因吸食冰毒被公安机关查获并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2017年6月,雷航被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五、新田县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朱建平吸毒案

  2015年1月,朱建平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并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2016年8月,再次吸食冰毒被公安机关查获并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强制隔离戒毒二年的处罚。2017年8月,朱建平被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六、新田县新华书店工作人员唐文超(中共党员)吸毒案

  2016年9月,唐文超因吸食冰毒公安机关查获并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2017年8月,唐文超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七、新田县科商粮经委工作人员张湘华(中共党员)吸毒案

  2014年5月、2017年2月,张湘华先后两次因吸食冰毒被公安机关查获,均受到行政拘留十五日、强制隔离戒毒二年处罚。2017年8月,张湘华被给予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毒品的危害性,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远离毒品。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落实好“两个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持之以恒抓好“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

  (新田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