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刘琦 通讯员 刘娜)日前,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长沙支队、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长沙管理处联合召开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黄标车集中整治工作布置会。根据省公安厅、省环保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黄标车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12月1日起,G4京港澳长沙段杨梓冲枢纽互通(1484KM)至李家塘枢纽互通(1509KM)南北双向实施重型载货汽车限行措施,沿线收费站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驶入,过境车辆利用G0401长沙绕城高速公路绕行长沙市区。
记者了解到,届时,相关部门将在京港澳高速杨梓冲枢纽互通、李家塘枢纽互通及限行路段沿线长沙、星沙、雨花收费站设置禁令标志,明确限行的路段、时间、车型,同时设置视频抓拍、处罚标准标识牌及货车绕行线路指示牌,引导货车绕行长株、平汝或岳临高速。
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黄标车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湖南对黄标车严格实施限行,黄标车全天禁止进入各市州、县市区划定的限行区域,全天禁止进入全省高速公路。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和重型载货汽车,公安交警部门将认定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对其处1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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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黄标车?
按照《黄标车淘汰告知书》,黄标车是指以汽油为燃料、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和以柴油为燃料、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均属于高污染排放车辆。
对于规定时间内报废注销的黄标车,将获得政府的相应补助。从即日起至2017年12月20日,可将车辆交售给机动车回收公司办理报废,再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后,凭注销凭证等资料到环保、财政部门审核领取黄标车补贴。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废注销的,将从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