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6月4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甘艳)近日,长沙市委、市政府出台《长沙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全市政商关系良性互动,做到政商之间既团结协同、亲切亲密,又清白干净、清纯清爽,促进政府廉洁、企业规矩,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营造健康清爽的经济发展环境。
该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下,一些公职人员对政商交往界限把握不准、怕踩红线,不敢、不愿跟企业打交道,束缚了手脚。民营企业家从企业经营发展考虑,也对营造良好政商关系软环境有着强烈的呼声和愿望。
《意见》要求,要搭建政商交流沟通平台,畅通企业诉求渠道,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推进简政放权,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完善政府守信践诺体系,将政府和公职人员的诚信执行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切实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同时,规范界定政商交往行为,公职人员同企业不能有不正当经济往来,不能搞利益输送,不得插手和干预具体经营活动,领导干部要从严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其利用自身影响到企业谋取不当利益。
《意见》要求,要发挥激励惩戒导向作用,依法建立企业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要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要担负起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的严肃进行问责,组织部门要将积极重商扶商又依法依规行使公权的表现,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