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黄 璞同志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韩湘晋同志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吴科辉同志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汤道勇同志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正斌同志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周国庆同志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石红东同志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 帆同志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