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部机关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行政编制空余情况和工作需要,长沙市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对象资格及条件

  1。具备《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实际工作水平,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或与现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1日。

  6。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获得称职以上等次。

  三、选调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6日-3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委办公大楼五楼中间会议室。

  (3)报名要求。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需由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考生可登录湖南领导人才网、红网、长沙市政府门 户网站、长沙高级人才网、长沙人才网、长沙市委组织部先锋潮网站下载表格;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③公务员登 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④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 复印件请自行留存底稿,报名材料不退还。

  2。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并向有关单位部门进行反馈。

  3。考试。笔试、面试各1场。

  (1)笔试。主要测试文字综合能力及相关知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取前24名进入面试。考生可登录“长沙高级人才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取前10名作为考察人选。

  4。考察。重点对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文字水平、一贯表现、发展潜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同时审核个人档案。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8名入围人选。

  5。体检。统一组织8名入围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按考生综合排名等额递补。

  6。公示和试用调入。部务会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8名拟选调人选,并在“长沙高级人才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将拟选调人选分配到相关处室 跟班试用 3个月。试用合格即办理调入手续,如有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本次选调的干部职务层次均为科员,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 导职务均不予保留。

  四、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由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1-88667257。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