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长沙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 加 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同时,强化“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导向,保护和支持遵规守纪、敢想敢干、敢于负责的党员干部,通过澄清不 实信访问题,还人清白,有效保护了党员干部合法权益。据介绍,长沙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去年为194名党员干部澄清了不实信访问题。

  长沙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的要求,长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2015年受理的信访举报线索一一进行排查核实,共立案177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33人,查处县处级干部51人,纪律审查工作在全省考核中名列前茅。

  “党员干部出现违纪问题,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由于当前改革步入深水区,各种矛盾相互交织,难免会有一些党员干部受到错告、诬告。如果查实没有问题,就要保护好党员干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反馈和通报,及时澄清问题,让他们放下包袱,大胆工作。”该负责人说。

  2015年10月,长沙某市直单位一名班子 成 员被举报家庭收入与财产不一致。接到举报后,长沙市纪委立即要求被举报人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签字背书。随后,对被举报人进行谈 话函询。在此基础上,市纪委针对该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逐一深入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后,发现该举报与事实并不相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长沙市纪委工作人 员及时向被举报人及其单位纪委书记通报了这一结果。

  “说老实话,知道自己被举报,觉得很委屈,压力也非常大,感谢纪委查清了事实,我如释重负。”这名被举报人深有感触地说,谈话函询对自己来说也是一种提醒和教育,促使自己今后更加严格自律、廉洁用权。

  长沙宁乡县还推行“阳光处访”,组织信访当事人双方、相关部门和公众评判人员召开信访问题公开答复会,给信访双方提供一个举证的平台。宁乡县纪委负责人说,这种方式既给了信访人一个明白,也还了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一个清白。

  此外,长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抓早抓小,针对信访监督、案件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情况,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及时采取谈话函询、提醒教育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防止党员干部因小错酿成大错。

  据统计,仅2015年,长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开展诫勉谈话256人次,谈话函询524人次。“这是一种及时的‘敲打’,实质上也是对我们的一种关爱。”一名谈话对象坦言。(来源:人民日报 记者 侯琳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