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2月24日,湖南省公安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黄关春强调,要落实领导干部干预执法、插手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执法办案全程留痕、终身负责。省公安厅近期出台两项重要监督制度,公安干警违规干预案件办理,严重的或将面临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黄关春说,全省公安机关将持续抓文风会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差旅费管理、会议费管理等事项,重点整治有警不处、有案不立等不作为问题,乱收滥罚、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乱作为问题。他说,湖南公安将严格执行《湖南省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及“一案双查”等规定,建立问责事项清单、点题问责、典型问题通报等制度,以常态问责倒逼领导干部责任落实。

  省公安厅近期正式出台《湖南省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和《湖南省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作为当前和今后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范性文件。记者覃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