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碰瓷的戏码更逼真,男子邱勇(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事先将自己的手臂打成骨折。12月15日,邵阳市双清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邱勇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邱勇和朱宇、李强(在逃)等人都是重庆来邵阳的务工人员,觉得辛苦又不挣钱,就合计着碰瓷诈骗。他们还决定把邱勇的手臂打成骨折再去作案。

  去年7月28日上午,邵阳双清区火车站乡某路段,李强开车拦在货车司机邓贵车前,故意缓慢行驶,迫使邓贵将车速减慢。朱宇还电话通知邱勇和关祥(已判刑)做好准备。

  “碰瓷”开始了。关祥骑自行车载着邱勇从邓贵车子的左侧擦过,然后“受伤”倒地。见两人倒地后,李强将邓贵的车子拦停,以邓贵将其亲戚撞伤为由,索取医药费。

  之后,邓贵下车与邱勇等人一起来到医院,通过检查发现邱勇手臂骨折。经协商,邓贵支付了12000元赔偿金,并签订了“不追责协议”。

  同年7月30日11时许,当邱勇等人再次准备在该路段实施“碰瓷”时,被当地群众举报。随后,邱勇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邱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潇湘晨报 记者刘双 通讯员 贺力平)